第二部分本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
一、学科方向与特色
1.学科方向。主干学科方向较为齐全,设置合理,有较鲜明的民族及区域特色。至少拥
有民族学学科目录下的4 个学科方向,其中应包括“民族学”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2
个学科方向。有本科专业或设有实体性的民族学专业人才培养及科学研究机构。
2.学科特色。应有区域及民族特色,适应服务国家、区域的需求。在人才培养与学术研
究上有一定影响和良好声誉,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二、学科队伍
3.人员规模。专任教师不少于25 人,高级职称以上教师不少于10 人,其中正高级职称
教师不少于人5 人。每个学科方向高级职称以上教师不少于3 人,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不少
于1 人。
4.人员结构。专任教师中,45 岁以上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30%,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占40%以上,在国际或国内学术机构有访学经历和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占25%以上。
5.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应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长期从事本专业的
教学与科研工作,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部级社科基金项目,发
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具备指导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学术
能力与水平。学科学术骨干应有正高级职称,长期从事本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持过省
部级社科基金项目。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应完整培养过1 届硕士研究生或至少参与指导过
相近学科3 届硕士研究生。
三、人才培养
6.课程与教学。拟开出的硕士研究生专业核心课不少于16 门,每个学科方向不少于4
门,课程应具有学术性和前沿性。
7.培养质量。学生在读期间参加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获得过省级以上竞赛
奖项。教师以第一完成人身份的教学成果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
四、培养环境与条件
8.科学研究。近5 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5 项以上,科研经费能满足研究生培
养需要。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专著10 篇/部以上,教师年均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专
著1 篇/部以上。获得省市级以上社科成果奖4 项以上。有一定比例的研究生参与各类科研项
目。
9.学术交流。近5 年,主持召开或承办全国性学术会议2 次以上,师生年均参加各类学
术会议15 人次以上,对国际交流与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进行资助。
10.支撑条件。拥有充足的实践教学设施或田野调查实习基地。所在单位图书馆与资料
室可为硕士研究生培养提供其所需要的专业期刊、图书、数据库。拥有民族学人类学类相关
中外文图书8 万册以上,订阅国内外民族学人类学类重要学术期刊40 种以上。研究生奖助制
度完善,覆盖面较广,有健全的学风教育及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的管理制度和专门机构。
五、其他要求
11.社会服务。具备一定的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能力,为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决策提供
咨询和帮助,地方政府对该学科建设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