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学科名称(代码):民族学(0304)
第一部分 本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
一、学科方向与特色
1 .学科方向。应有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至少拥有“民族学”、“中国民族史”与“马克思
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3 个主干学科方向以及 1-2 个特色学科方向;每个学科方向均招收过 2
届以上硕士生。
2 . 学科特色 。应有区域及民族特色,适应国家、社会需求。提倡学科交叉,积极培育民
族社会学等交叉学科方向。有优良的学术传统,学术水平获得学界同行普遍认可,学术研究
和人才培养有良好声誉和较大影响。
二、学科队伍
3 . 人员规模 。专任教师不少于 35 人,高级职称教师不少于 25 人,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
不少于 15 人。每个学科方向拥有高级职称教师不少于 6 人,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不少于 4
人。
4 . 人员结构 。专任教师中,40-60 岁教师不超过 80%,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总人数的
70%以上。在国际或国内学术机构有访学经历和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不低于 40%。
5. . 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 。每个学科方向至少有 1 名学科带头人,且必须是学校全职教
学科研人员,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在各类学术期刊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
论文,出版有高水平学术专著,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的奖励,并至少完整指导过 3 届硕士研究
生,有参与指导其他院校或相近学科博士研究生的经历。团队学术骨干必须是学校全职教学
科研人员,且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长期从事本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至少指导过
2 届硕士研究生。
三、人才培养
6 . 培养概况 。生源稳定,生源质量较高,且有相当比例的校外生源。近 5 年年均授予硕
士学位人数不少于 20 人。
7 . 课程与教学 。研究生课程设置合理,体系完善。每个学科方向拥有 4 门以上专业核心
课及适量的选修课,拟开出的博士研究生专业核心课不少于 3 门,课程应具有学术性和前沿
性。培养计划应体现本学科特色,并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8. . 培养质量 。有一定比例的毕业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有一定比例的在读硕士生以第一
作者身份发表有较高水平论文。
四、培养环境与条件
9 . 科学研究 。近 5 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合计 20 篇/部以上,发表高水平
论文或出版专著数每位教师年均不少于 1 篇/部;科研经费充足,能满足博士研究生培养需要。
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15 项以上;获得省部级以上社科成果奖 5 项以上;
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生人数占总人数的 10%以上。
10 . 学术交流 。与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有相对固定的合作项目,且有一定成果。近 5 年,
主持召开或承办国际学术会议 1 次以上、全国性学术会议 2 次以上。师生年均参加国际或国
内学术会议 15 人次以上;有一定比例的研究生参与国际交流与联合培养。
11 .支撑条件。拥有充足的学术训练和实践教学设施或田野调查基地,至少有一个省部
级或以上级别的科研或教学平台;所在单位图书馆与资料室可为博士研究生培养提供其所需
要的专业期刊、图书、数据库。拥有民族学人类学类相关中外文图书 15 万册以上;订阅民族
学人类学类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 50 种以上。研究生奖助制度完善、奖助类型丰富、覆盖面较
广。申报学科所在院校有完善的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有符合本学科发展的学科
建设规划、学风建设制度及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制度等。
五、其他要求
12 .社会服务。具备一定的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能力,能够为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咨询
和帮助,并有能力承接地方政府委托的研究课题,地方政府对该学科建设给予足够
的重视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