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周师生见面会。
2. 新生开学两个月后双向选择导师。
3. 缺课3次及以上按不及格处理,公修课、专业课累计3门不及格作劝退处理。
4. 第三学期第10-12周中期考核,研究所组织答辩考核,合格之后进行开题。
考核要求:
(1)论文1篇,包括未发表论文。
(2)20篇读书报告(3000字左右,导师签字认定)。
(3)第1-5学期,每学期参加不少于2次学术讲座,并形成300字左右的文字性材料。
5. 考核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第三学期第10-12周开题,开题通过后方能进入毕业论文撰写环节。
6. 第五学期期末完成毕业论文。
7. 第六学期开学第2-3周论文预答辩。
8. 期中考核、开题、预答辩等环节实行导师把关,导师组集中制,导师组考核不及格者,均无资格参加下一环节学习及考核任务。
学位论文答辩
(1)发表论文要求
预答辩前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除与导师合作外,需为第一作者。
(2)田野调查要求
独立完成社会调查1次,形成不少于5000字的田野调查报告一份。
(3)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不得低于4万字。
9. 研究生全面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个环节,经考核合格,完成学位论文撰写,预答辩通过后,经导师与培养单位初审,并通过学校论文匿名评审,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如匿名评审未达要求,研究生应申请延期毕业。
10. 不能按照导师要求按时完成节点任务,预答辩没有通过,答辩没有通过者,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延长毕业时间;延长毕业时间后仍不能按时毕业者,作自动清退处理。
11. 本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