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民族学研究生培养组会制度
为了加强对研究生过程培养管理,经河南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讨论通过,制定《河南大学民族学研究生培养组会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研究生每学期参加导师研究生组会不得低于9次,研一、研二两年总体数量不低于36次。
二、每次组会由导师确定主题,参加学生记录组会相关内容,并由导师、同学签字署名。
三、组会可以采取线上、线下两种形式。
四、组会实行量化考核,组会具体量化数据纳入研究生答辩与导师评价指标体系,未完成具体规定者,研究生与导师均需写出情况说明,由学术委员会会评决定其能否进入预答辩、答辩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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